關于河南孟電集團“八項規定”的補充規定發表時間:2019-06-10 17:13 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,確保政令暢通,高效運行,經董事會研究,特制訂“四條紀律”。 一、集團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每天24小時手機要保持聯系暢通,集團主要領導聯系不上的,一次罰款200元,造成嚴重后果的,視情況給予降職、免職、開除處分。 二、所有干部職工工作日禁止飲酒,一經發現,罰款200元。因醉酒嚴重影響工作的,給予降職、免職處分。因公務接待需飲酒的,務必向集團紀委報告。 三、嚴格執行值班紀律,24小時吃住在廠,集團值班董事和集團紀委要加大檢查力度,發現無故脫崗者,第一次罰款300元,第二次給予降職、免職處分。 四、集團召開的大會,禁止手機響鈴,發現一次,罰款100元,集團紀委負責會議紀律查處。 本規定自2016年11月7日起執行,之前制定的制度和本規定沖突的,按本規定執行。 下一篇集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訓
|